以往,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会一次性记满12分,并可能面临罚款200至2000元,以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。然而,修订后的规定中,“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”行为,仅记6分。这一调整引发了关于是否变相鼓励逃逸的质疑。
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在什么情况下,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会构成犯罪。这些情形包括:
1.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;
2. 负事故同等责任,造成死亡三人以上;
3.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,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;
4.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,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,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:
(1)酒后、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;
(2)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;
(3)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
(4)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;
(5)严重超载驾驶的;
(6)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。
这意味着,只要不符合上述情形,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就不构成犯罪。
为什么人们会选择肇事逃逸呢?很多人认为是因为害怕,但这种情况更多出现在二三轮车摩托车、老年代步车或电动二轮车等案例中,这些驾驶人对交通法的理解往往不够深刻,甚至一无所知。而对于汽车的驾驶人来说,他们不可能不懂交通法。那么,为什么他们还是选择逃逸呢?
第一种情况,保险不够赔的。车辆可能只有交强险或者没有交强险,肇事者在思考后,有可能选择逃逸。这种情况其实可以归到老年代步车、电动二轮车、摩托车等案例中,因为这些人大都没有购买保险。
第二种情况是最关键的,也是最突出的,即当天驾驶状态有问题,尤其是酒驾或醉驾。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是大家熟知的,属于交通法中处罚较重的。酒驾会被暂扣驾驶证半年,罚款1000元,扣12分,醉驾则可能面临刑事犯罪。由于酒驾本身,保险已经不赔了,逃逸也是不赔。因此,对于酒驾或醉驾的肇事者来说,他们可能会选择先逃跑,等酒醒了再自首,这样只会受到逃逸的处罚,而不会受到酒驾或醉驾的处罚。这是一个巨大的风险与机会博弈,因为在逃逸期间,你不知道被撞的伤者是轻伤还是重伤甚至是死亡。这种不确定性使得肇事者可能选择逃逸。
现在,轻微的肇事逃逸从12分降低为6分,看似更人性化。但这样的调整是否真的鼓励了逃逸呢?毕竟,6分与不小心闯一次红灯的扣分是一样的,代价似乎降低了。那么,在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后,他们会如何选择呢?毕竟,在鉴定书下来之前,或者交警告诉你之前,你不知道伤者是轻还是重。
在我看来,肇事逃逸的危害性比酒驾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因此,我认为,对于肇事逃逸,应该直接吊销驾驶证,而不是仅仅记6分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七彩校园(北京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轻微肇事逃逸扣6分,有可能变相的鼓励逃逸 》